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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担任律师、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共14门科目。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三、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四、试卷结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试卷结构: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l50分,考试时间l8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l50分,考试时间l80分钟。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l50分,考试时间l80分钟。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若干选作题,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题型与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两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万元
  B.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只能依据乙公司的交易合同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别向丁公司追索80万元和向戊公司追索20万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法 律教-育/网]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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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由 驽鸟 于2008年04月27日发表在 其它考试, 教育培训 分类下, 你可以发表评论,并在保留原文地址及作者的情况下引用到你的网站或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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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目前有1 条留言

  1. 0楼
    yacca:

    你这里关于教育的 还真什么都有啊
    **********
    我感觉叫驽鸟的大杂烩更贴切些!
    哇哈哈!

    2008-04-27 4:19 下午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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