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2006.03.06 5:02 pm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发函[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计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各地、各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切实把握发展节奏,调整优化结构,确保高等教育稳步、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改综合[2006]1号附件六),现将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编报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