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2007—2009年度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新泰生源毕业生(新泰生源毕业生系指由新泰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已报到、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在派遣期内即200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研究生报考,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单位的其他要求。
        参加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报考年限可放宽到2006年。
        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新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榆山路206号,市质监局对面)。
        咨询电话:15105387712
        考生报名时,本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填写《新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务费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新泰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新泰市特困职工证》;2009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可减免考务费。
        11月2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本专科以上职位的毕业生通过笔试和面试聘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8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1:1.5比例的专业,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和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须提交我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共同出具的考核认定及证明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的,凭《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成绩加3分。考生加分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按其中一项最高加分条件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一次性计入考试总成绩;报考本专科以上职位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同一招聘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优生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收费标准每人70元。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核范围,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与本人见面等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对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办法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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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742 | 标签:, , ,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般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要求报考者选出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的一项。

      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       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削足适履           B。扬汤止沸

      C。矫枉过正           D。舍本逐末

      (答案:A)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

      (答案:B)

      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2   4   8   (   )

      A.16                B.24         

      C.32                D.36

      (解答:前两项之积等于第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X、Y两地相距42公里,甲乙两人分别同时从X、Y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甲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乙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甲乙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解答:用X、Y两地距离除以甲乙两人的步行速度之和即可得出答案。正确答案为D。)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

      (解答:每行前两个图形叠加后,不同的部分就是第三个图形。正确答案是D。)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

      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索然无味

      (解答:根据题干所给定义,正确答案为C。)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阳光:紫外线

      A。电脑:辐射          B。海水:氯化钠  

      C。混合物:单质        D。微波炉:微波

      (解答: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B。)

      例题:

      (     )  对于  梨  相当于  服装  对于  (     )

      A。苹果——毛衣       B。水果——衬衣

      C。书包——鞋帽       D。果汁——衣橱

      (解答:梨是水果的一种,衬衣是服装的一种,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

      下面哪一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但选项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直接说明研究对象(心脏病人)的样本太特殊(绝大多数被研究的心脏病人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不具有代表性,因此C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故C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

      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哪一个月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

      A.8月              B.9月

      C.10月             D.11月

      (答案: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B.Ⅲ

      C.Ⅱ、Ⅲ             D.Ⅰ、Ⅲ

      (答案: D)

      第五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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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http://bm2010.scs.gov.cn。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来源:www.examda.com
      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办法等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〇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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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844 | 标签:, , ,
  • 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为了更加方便考生,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09年 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 2月19日-23日。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选调生职位说明

    选调生职位仅限2007年以前(不含2007年)省委组织部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不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选调生职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特困考生的确认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09年2月22日-23日(上午8:40-11:20,下午13:20-16:30)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山东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八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提供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放弃。

    六、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确认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并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09年2月22日-23日(上午8:40-11:20,下午13:20-16:30)到山东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八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确认时应提供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七、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考生的认定

    (一)报考省公安厅及直属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及直属药乡林区派出所的,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招考简章的要求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2月19日至22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济南市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交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二)报考省属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需按规定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省监狱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身体初检时间为2009年2月19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初检时间截止到2月2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办理。

      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省监狱管理局设以下11个身体初检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省监狱管理局招考咨询电话:0531-85688330。

      1、济南身体初检点,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134号,联系电话:0531—82163036。主要负责报考山东省新康监狱、山东省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齐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报考省属监狱机关其他单位的考生,也可到该身体初检点进行身体初检。

      2、济宁身体初检点,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联系电话:0537—2911144。负责报考山东省邹城监狱、山东省鲁西监狱、山东省任城监狱、山东省鲁宁监狱、山东省郓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3、菏泽身体初检点,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南路2588号,联系电话:0530—5182911。负责报考山东省菏泽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4、聊城身体初检点,地址:聊城市光岳路1号(聊城市东外环路北首),联系电话:0635—8528670。负责报考山东省聊城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5、德州身体初检点,地址: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971号,联系电话:0534—2102191。负责报考山东省德州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6、临沂身体初检点,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57号,联系电话:0539—8361683。负责报考山东省临沂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7、滕州身体初检点,地址:滕州市善国南路68号,鲁南警官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632—5869207,0632-5026796。负责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微湖监狱、运河监狱、鲁南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8、淄博身体初检点,地址:淄博市南西六路1号(博苑宾馆,淄博市委党校院内),联系电话:0533-6690385。负责报考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山东省淄博监狱、鲁中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9、潍坊第一身体初检点,地址:潍坊市胜利西街252号(永安路与胜利西街交界路口),联系电话:0536—8181029。负责报考山东省潍坊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10、潍坊第二身体初检点,地址:潍坊市青年路35号蓝盾宾馆(火车站东邻、汽车总站西邻,健康街与青年路交界路口南约200米), 联系电话:0536—2256676 ,0536- 2103008。负责报考山东省潍北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11、泰安身体初检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三里大街西首(泰工集团院内),联系电话:0538-8432021。负责报考山东省泰安监狱考生的身体初检。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列号、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后,考生于2月19日-23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三)报考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需按规定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身体初检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初检截止到2月2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办理。身体初检不得由他人代办。

       报考省属劳教单位的身体初检点在济南市燕山小区西路2号(山东省劳教局,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办理。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列号、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报考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后,考生于2月19日-23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八、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政策咨询电话:0531—86021185

       

                                        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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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及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非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当年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不能安排参加面试;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6、“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中的“五年”如何计算?
      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五年。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中的“3年内”如何计算?
      “3年内报考公务员”中“3年内”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服务期满后不满3年的。
      9、学历高于职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如职位要求“本科”,是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都可报考。如果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那么考生应当具有相应学位或更高学位。
      10、“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请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13、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
      报名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4、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5、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09年2月22日24: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6、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用人部门直接联系(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可以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17、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查?
      体检依据《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公安人民警察的体检依据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确定后,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标准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8、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19、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0、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1、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2、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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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892 | 标签:, , ,
  • 关于2009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文件
    山 东 省 人 事 厅

     
    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9〕6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9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另行通知。
      二、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级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省、市机关的录用计划中,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选调生职位为普通管理职位,党群部门可适当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部门可适当减少。省直单位选调生的录用计划、专业要求等,报省委组织部审定。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直单位选调生录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在面向社会招考的省、市机关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面向社会招考计划总数的50%。
      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地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的录用计划,在征得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审核汇总后,连同其本院机关的录用计划一并报省人事厅审批。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收费的办法,有条件的市也要进行网上收费。
      省、市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报名结束后,将人员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报名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用人部门不得拒绝按规定自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本市公务员招考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招考计划、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并同时纳入所在市招考简章。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市以下机关面试时间与省级机关同步进行的,可使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通用性面试试题。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考官的组成,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其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要达到100%,市级机关不得低于70%。有条件的市也要实现全部考官持证上岗。如需要设置用人单位考官的,每个面试考评组不能超过1人。公务员面试要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
      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除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都要邀请一定范围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以下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面试工作应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察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省直单位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逐步扩大社会监督范围,除按要求对公务员面试过程实施社会监督外,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对笔试、阅卷、体能测试等环节的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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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806 | 标签:, ,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5日至1990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招考简章》和《报考指南》也将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及各市(地)级城市的新华书店发行。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8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可以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调剂的人选,将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拟调剂职位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才可以参加调剂。

        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

        另,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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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883 | 标签:, ,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

    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07年、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

    8、“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如何认定?

    “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5日1990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8年10月15日8:00开始,至2008年10月24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行报名。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在2008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08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同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09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08年10月24日24: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推荐表》仅由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09年3月15日之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9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09年3月15日之前进行。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五部门五个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科技部、文化部五个部门的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考试初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4799

    咨询时间:2008年10月15日10月26日8: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2008年10月15日8:00-10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10月24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9、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10月26日18:00时)。

    10、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08年10月28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2008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方可使用。

    1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人员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八、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84649922

    咨询时间:2008年10月15日10月26日8:00-22: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0月28日8:00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咨询电话,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提早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五、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六、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七、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11月23日9:00-28日16: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八、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9年1月上旬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一、如何获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生确实需要的,可在2009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 64401193, 64401261

    考务咨询时间:2008年10月26日11月30日(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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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938 | 标签:, ,
  •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了便于应试者了解、准备和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应试者参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解答: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般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要求应试者选出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的一项。

    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 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削足适履 B.扬汤止沸

    C.矫枉过正 D.舍本逐末

    (解答:A)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

    (解答:B)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应试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

     

    A B C D

    (解答:每行前两个图形叠加后,不同的部分就是第三个图形。因此,正确答案是D。)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应试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

    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索然无味

    (解答:根据题干所给定义,正确答案为C。)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应试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阳光:紫外线

    A.电脑:辐射 B.海水:氯化钠

    C.混合物:单质 D.微波炉:微波

    (解答: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B。)

    例题:

    ( ) 对于 梨 相当于 服装 对于 ( )

    A.苹果——毛衣 B.水果——衬衣

    C.书包——鞋帽 D.果汁——衣橱

    (解答:梨是水果的一种,衬衣是服装的一种,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应试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

    下面哪一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但选项C “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直接说明研究对象(心脏病人)的样本太特殊(绝大多数被研究的心脏病人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不具有代表性,因此C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故C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应试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2 4 8 ( )

    A.16 B.24

    C.32 D.36

    (解答:前两项之积等于第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应试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X、Y两地相距42公里,甲乙两人分别同时从X、Y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甲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乙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甲乙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解答:正确答案为D。用X、Y两地距离除以甲乙两人的步行速度之和即可得出答案。)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应试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

    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哪一个月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

    A.8月 B.9月

    C.10月 D.11月

    (解答: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B.Ⅲ

    C.Ⅱ、Ⅲ D.Ⅰ、Ⅲ

    (解答: D)

    四、申论介绍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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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考最激烈的十大职位排行

    报考最激烈的十大职位排行

    序号
    类别
    部门名称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计划人数
    合格人数
    报考
    比例
    1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农业部 办公厅 综合处科员
    1
    3592
    1:3592
    2
    中央党群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团工委 青联部主任科员及以下
    1
    2287
    1:2287
    3
    其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 黑河海事局 呼玛海事处科员
    1
    1683
    1:1683
    4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保监局 综合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
    1652
    1:1652
    5
    中央党群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纪工委办公室 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
    1
    1593
    1:1593
    6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卫生部 卫生应急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以下
    1
    1441
    1:1441
    7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国家邮政局系统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普遍服务处普遍服务监督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389
    1:1389
    8
    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国人大 机关采购中心 业务二处专业技术工作科员
    1
    1377
    1:1377
    9
    中央党群 全国人大 法制工作委员会 立法规划室立法研究工作科员
    1
    1184
    1:1184
    10
    中央党群 中央办公厅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室信息技术工作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1
    1132
    1:1132

     

    报考合格人数最多的十大职位排行

    序号
    类别
    部门名称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计划人数
    合格人数
    报考比例
    1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惠州地区隶属海关 海关监管(二)
    20
    12279
    1:614
    2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深圳地区隶属海关(处) 海关监管(一)
    23
    12200
    1:530
    3
    海关系统 天津海关 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筹) 物流监控
    30
    9102
    1:303
    4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深圳地区隶属海关(处) 行邮物品监管
    25
    5338
    1:214
    5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深圳边检总站 边检站科员
    150
    4988
    1:33
    6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上海边检总站 边检站科员
    172
    4408
    1:26
    7
    海关系统 宁波海关 宁波海关隶属关(处) 监管3
    12
    4033
    1:336
    8
    海关系统 宁波海关 宁波海关隶属关(处) 监管2
    28
    4026
    1:144
    9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农业部 办公厅 综合处科员
    1
    3592
    1:3592
    10
    海关系统 汕头海关 隶属海关、办事处 综合
    4
    3349
    1:837

     

    报考合格人数最多的十大职位排行

    序号
    类别
    部门名称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计划人数
    合格人数
    报考比例
    1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惠州地区隶属海关 海关监管(二)
    20
    12279
    1:614
    2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深圳地区隶属海关(处) 海关监管(一)
    23
    12200
    1:530
    3
    海关系统 天津海关 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筹) 物流监控
    30
    9102
    1:303
    4
    海关系统 深圳海关 深圳地区隶属海关(处) 行邮物品监管
    25
    5338
    1:214
    5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深圳边检总站 边检站科员
    150
    4988
    1:33
    6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上海边检总站 边检站科员
    172
    4408
    1:26
    7
    海关系统 宁波海关 宁波海关隶属关(处) 监管3
    12
    4033
    1:336
    8
    海关系统 宁波海关 宁波海关隶属关(处) 监管2
    28
    4026
    1:144
    9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农业部 办公厅 综合处科员
    1
    3592
    1:3592
    10
    海关系统 汕头海关 隶属海关、办事处 综合
    4
    3349
    1:837

     

    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职位达10个

    序号 类别 部门名称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计划人数 合格人数
    1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卫生检疫科员 2 1
    2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新疆地区管理局 民航新疆管理局 市场管理处运输航空监管科员 2 1
    3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南管理局 民航广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航务运行监察科员 2 1
    4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南管理局 民航广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空防安全监察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2 1
    5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南管理局 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航务运行监察科员 2 1
    6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南管理局 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空管运行监察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2 1
    7 海关系统 南昌海关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 6 4
    8 海关系统 成都海关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 3 2
    9 海关系统 兰州海关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 8 7
    10 海关系统 广州海关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 25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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