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教科字〔20104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厅科研处联系。

                            二○一○年九月三日

     

    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省互联网上教育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从事通过互联网进行教育信息服务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教育网站是指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库或者同时建立网上教育用平台与信息获取及搜索等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ISP)接入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的网站。

    第三条 教育网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社会提供健康规范的教育信息服务。

    第四条 教育网站可涉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种类教育和教育公共信息服务。

    第五条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办教育网站,必须向山东省教育厅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山东省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章 前置审核

    第六条 开办各类教育网站,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开办经营性教育网站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开办非经营性教育网站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

    (二)有必备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有必要的设备和场所;

    (四)有合法的教育信息来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开办教育网站,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开办教育网站的书面申请;

    (二)申办机构(人)概况;

    (三)场所证明;

    (四)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教育信息来源证明;

    (五)《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表》(一式四份)及表内所涉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聘用证明;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验资报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八)由学校与企业合资开办教育网站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书。

    第八条 审核程序

    省(部)属高等学校申办教育网站,须将第七条规定材料直接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申办教育网站,申办者须将第七条规定材料报当地地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的教育网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齐,逾期不补齐或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审核同意的,由申请人提交第七条(一)、(二)、(三)、(四)、《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表》(一式3份)及所在地级市教育局同意的文件等材料,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的教育网站进行审核,自接到审核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非教育机构不得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网站。

    第十条 未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教育网站不得冠以“山东”、“山东教育”、 “山东省教育”字样;未经教育部批准,教育网站不得冠以“中国”、 “中国教育”字样。

    第十一条 教育网站主办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网站负责人、服务项目、网站域名、IP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比照审核流程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教育网站的收费标准与办法,由开办机构提出申请,交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商物价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省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开办的教育网站,应在其网络主页上标明已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信息,包括批准的日期、文号等;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pec.edu.cn)将定期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益信息,任何教育网站不得进行有偿服务。

    第十五条 凡冠以政府职能部门名称的教育网站,均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省(部)属高等学校开办的教育网站由学校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其他教育网站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所在地级市教育局负责,并进行年度审核,于每年2月底以前将年度审核意见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将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教育网站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教育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违反国家教育政策,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教育网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前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已开办的教育网站,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凡现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表

     

    附件:

    山东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核表

    市教育局编号:         省教育厅编号:

     

    申办单位全称

     

    单位性质

     

    法人登记号码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办单位全称

     

    单位性质

     

    法人登记号码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mail

    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办单位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学历/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网站负责人

     

     

     

     

    网站管理员

     

     

     

     

    网站安全员

     

     

     

     

    网站名称

     

    服务种类/对象

     

    服务性质

       1.经营性     2.非经营性

    域名/IP地址

     

    网站设置地点

     

    网站辅导站设置地点

     

    服务器机房地址

     

    提供接入的ISP名称

     

    接入方式及速率

     

    网站预定提供服务日期

     

    场所、设备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开设的栏目

    及主要内容

     

     

     

    申办单位意见

     

     

     负责人:     (签字)    公 章

                     

    联办单位意见

     

     

      负责人:     (签字)    公 章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字)    公 章

                     

    省教育厅

    审核意见

     

    公  章

                     

    山东省教育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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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教育培训, 电脑网络 | 阅读:1阅读次数1,284 |
  •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
    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
    招生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
    2010年学分互认的考试时间及选拔比例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鲁教计字〔2009〕7号),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二、报名
    专科(高职)生所在学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10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学校为主考学校。
    (一)报名时间
    普通专升本、学分互认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全省报名数据上传统一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学生报名起止时间。
    (二)报名范围
    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学生(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审查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与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相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济南大学负责。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应张榜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四)软件使用
    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求各学校一律使用我处组织开发的网络版《山东省高等教育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软件”,学校可在12月2日后登录网站sdheems.ujn.edu.cn下载该软件)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数据库(数据库格式见附件3)。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数据库要求填报数据,不得改变数据格式。
    专升本报名考试需要考生电子图像信息。已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校,可把报名考生的照片直接拷贝到软件系统指定目录,考生的照片须用考生的身份证号命名,由系统进行审核;尚未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校,可通过软件系统进行现场照像,但必须确保图像清晰且照片规格符合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软件同时具有考生网上自行填报考生信息和专门人员统一导入考生信息功能,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灵活使用。软件使用技术支持方式:(1)QQ群名称:EMS生源学校,号码:*********; EMS主考学校,号码:*********。(2)技术支持电话:0531-********。
    (五)填报志愿
    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填写《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并交生源学校进行报名,或通过生源学校指定网络进行报名。填报志愿时,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
    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必须通过软件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组织考生进行签字确认。如缺少考生签字确认环节,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由生源学校负责。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
    (六)准考证号码的编排、打印及发放
    考生准考证号码共15位(编排方法见附件5,可由软件自动生成),考生的准考证(见附件6)与身份证是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必需证件,准考证由生源学校使用软件打印。生源学校须在准考证的考生照片处、准考证存根与准考证的骑缝处分别加盖生源学校红色印章,准考证存根由生源学校留存备查。
    考试前,主考学校(见附件7)须通过软件将每个考场的考生图像信息和考场签字名册单独打印并发放至各考场,供监考老师核对和考生签字使用。
    (七)信息汇总审核
    生源学校要将软件生成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于2009年12月13日至16日进行上传。数据上传时可实现即时机审,审核不通过的数据将不能成功上传,生源学校应及时修改并再次上传。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数据上传时间,确保本校数据12月16日前通过审核并成功上传,12月16日后系统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我处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生源学校可于2010年1月6日通过软件下载最终审核合格数据,并打印出准考证发放至考生本人。由于数据审核时相关信息可能发生变化,下载最终审核合格数据前,请不要提前打印考生准考证。
    (八)考场编排
    考场、座次、考生图像等信息统一随机编排,主考学校可于2010年1月8日通过软件进行下载并于1月12日前将具体考场地点信息上传。2010年1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网站sdheems.ujn.edu.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并提前一天到主考学校现场查询考试地点。
    (九)报名费
    考生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结束后我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向生源学校下达收费通知,收取的报名费统一交省财政专户。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8、9、10。
    (二)考试组织及范围
    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主考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考试命题及阅卷
    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我处协调有关学校承担。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至18日。
    1月16日:上午8:30 —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月16日:下午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月17日:上午8:30 —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
    1月17日:下午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
    1月18日: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济宁学院负责师范类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济南大学负责师范类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各高校制定具体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后报我处核准实施。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负责阅卷、统分的学校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将成绩于 2010年1月28日前报我处。生源学校可于2月中旬通过软件下载考生成绩,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在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10年3月20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进行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如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阅卷学校要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一年后方可销毁。
    (六)其他事项
    主考学校须提前将考点设立情况报我处核准后实施。
    四、录取
    普通专升本在同类别同一专业内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
    (一)确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前分别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按不超过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其总成绩由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各专业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能录取其他志愿报考该校或没有报考该校的考生。
    (三)第二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志愿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四)调剂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录取,则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随机提供其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在剩余的非受限考生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为止。
    (五)录取信息下载
    招生学校可通过软件下载录取考生信息,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生学校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负责转寄或转交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转寄或转交。考生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专升本考试录取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很强,各高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要认真总结往年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完善有关工作规程,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考生到异地参加考试的有关工作,妥善安排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问题,保障考生安全,确保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
    生专业和计划
    2.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
    试科目
    3.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数据
    库格式
    4.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
    5.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考号
    编排方法及有关编码
    6.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7.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主考学校
    和专业
    8.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算机(公共
    课)考试要求
    9.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大学语文(公
    共课)考试要求
    10.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高等数学(公
    共课)考试要求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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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专升本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1,012 | 标签:, ,
  • 200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2007—2009年度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新泰生源毕业生(新泰生源毕业生系指由新泰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已报到、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在派遣期内即200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研究生报考,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单位的其他要求。
        参加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报考年限可放宽到2006年。
        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新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榆山路206号,市质监局对面)。
        咨询电话:15105387712
        考生报名时,本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填写《新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务费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新泰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新泰市特困职工证》;2009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可减免考务费。
        11月2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本专科以上职位的毕业生通过笔试和面试聘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8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1:1.5比例的专业,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和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须提交我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共同出具的考核认定及证明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的,凭《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成绩加3分。考生加分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按其中一项最高加分条件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一次性计入考试总成绩;报考本专科以上职位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同一招聘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优生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收费标准每人70元。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核范围,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与本人见面等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对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办法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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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公务员考试 | 阅读:1阅读次数742 | 标签:, , ,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般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要求报考者选出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的一项。

      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       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削足适履           B。扬汤止沸

      C。矫枉过正           D。舍本逐末

      (答案:A)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

      (答案:B)

      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2   4   8   (   )

      A.16                B.24         

      C.32                D.36

      (解答:前两项之积等于第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X、Y两地相距42公里,甲乙两人分别同时从X、Y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甲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乙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甲乙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解答:用X、Y两地距离除以甲乙两人的步行速度之和即可得出答案。正确答案为D。)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

      (解答:每行前两个图形叠加后,不同的部分就是第三个图形。正确答案是D。)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

      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索然无味

      (解答:根据题干所给定义,正确答案为C。)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阳光:紫外线

      A。电脑:辐射          B。海水:氯化钠  

      C。混合物:单质        D。微波炉:微波

      (解答: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B。)

      例题:

      (     )  对于  梨  相当于  服装  对于  (     )

      A。苹果——毛衣       B。水果——衬衣

      C。书包——鞋帽       D。果汁——衣橱

      (解答:梨是水果的一种,衬衣是服装的一种,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

      下面哪一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但选项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直接说明研究对象(心脏病人)的样本太特殊(绝大多数被研究的心脏病人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不具有代表性,因此C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故C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

      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哪一个月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

      A.8月              B.9月

      C.10月             D.11月

      (答案: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B.Ⅲ

      C.Ⅱ、Ⅲ             D.Ⅰ、Ⅲ

      (答案: D)

      第五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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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http://bm2010.scs.gov.cn。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来源:www.examda.com
      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办法等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〇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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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要求,现将2009年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823名。分配各市选聘计划如下:济南市15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60名,枣庄市146名,东营市40名,烟台市176名,滩坊市300名,济宁市440名,泰安市249名,威海市205名,日照市51名,莱芜市50名,德州市343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243名。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再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此前各地自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4)2008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经报名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

      1、个人报名(6月1日-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各市指定专人于6月2日-6日,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在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下载打印、填写《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16开纸打印),并按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笔试(6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6月9日-6月13日登陆相应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6月18目,在各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6月22日)。面试由各市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2倍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考生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需同时携带《200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考察。

      6、体检。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本科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各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面试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信息。

      7、公示(6月27日-30日)。凡体检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名单在各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8、聘用。各市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

      四、选聘任职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按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6、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在村任职期间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8、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六、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正式履职前,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2、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聘用人员食宿及日常生活。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5、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29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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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一次通过七大秘诀

      一、考前准备

      1、停止“开夜车”。考试前三天开始,晚上尽量不复习,把复习安排在白天,从而将自己的最佳状态调整到白天,保证与考试时间同步。

      2、带齐手续。出门之前,务必检查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座号通知单等必须携带的证件及钢笔、圆珠笔等书写工具是否齐备,以免来回折腾费时费力影响情绪。

      二、放松自己

      1、不看书。到了考场以后,以心态平和为目标,越看书越紧张,况且在考前几十分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内看书毫无正面效果,如果看的内容又未出现在试卷上,对整个考试都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在进考试教室之前,浏览一下考场环境,看看绿化状况,对于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很有帮助的。

      2、调整心态。进入教室后,把眼睛闭上,尽量回忆一些美好的事情,如某次旅游、登山、游泳等轻松、愉快的情形,这样就自然而然地松弛了肌肉,从而缓和了紧张的心理状态。

      三、答题技巧

      1、浏览试题。拿到试卷后,把笔放下,不要急于答题,用5分钟时间浏览试题,对各题的难易程度、分值分布、试题是否按教材顺序编排等状况有了一定印象后,再开始答题。另外,注意合理安排答题时间。

      2、仔细审题。答题前,对每一道题都要先审题,要逐字逐句审清题意,明了要求。审题不能求快,要静下心来仔细阅读。有些分值较高的题目不妨多读几遍。

      3、认真答题。最好的办法是按照试卷编排的程序一道一道地往下答。对于一时做不出来的题,可先放一放,一定要抢时间先把会做的题做了。

      4、清楚答题。答题要完整准确,条理清楚,要点突出。切忌不分段、不分要点地答题,眉目不清难以取得高分,千万不能让阅卷老师找要点。答题要工整清楚,不要过于潦草,不能让阅卷老师看“天书”。

      5、不留空白。考试结束前,考生朋友应对所有答题再次复查。对于那些没有把握的考题或根本就做不到的考题,应着重从宏观角度去阐述,并尽量把它们都做完。只要是空白,阅卷老师都会肯定地打个大鹅蛋。但如果你写了几行字的话,阅卷老师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请你吃鹅蛋的。因此,应当务必坚决杜绝空白题。

      6、复查。在做完全部试题以后,要认真检查,逐一复核,查漏补缺,检查时最好重新审题,防止误答和漏答。

      7、坐够时间。考试时应避免提前离开考场,不要看见其他考生朋友交卷就发慌,他们什么时候交卷与你无关,要力争在规定时间内答完、检查完所有考题。考试终了的铃声响起之前,没有人有权撵你走。有时多坐几分钟,会有新的发现。

      四、几种常见题型的答题方法

      1、单项选择题:如果能很快地、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如果没有把握,就应采用排除法,即应从排除最明显的错误备选项开始,把接近正确答案的备选项留下,再分析比较剩下的备选项,进一步逐一否定,最终选定正确答案。其实,许多单项选择题的4个备选项中,除1个正确外,其余3个并非完全错误,只是不符合此题目的要求而已,有的备选项是命题者从其他章节中移植过来作为干扰项。看一下题目顺序,再回忆对照教材的顺序,就能作出正确选择。

      2、多项选择题:许多多项选择题往往出自于某一基本问题,命题者把该问题的几个要点作为正确选项。干扰项当中,有的干扰项一看就知道是错误的,则立即排除,而有的干扰项是无法一下判定对错的,甚至其本身就没错,只是被放错了位置,同单项选择题一样,看命题和教材顺序选择,依然有效。另外,选中后,一定要按照字母A、B等备选项顺序书写。

      3、名词解释:答案要简练、概括、准确,只要理解了。用自己的话去解释也可以,不必拘泥于原文。如答不上,则顾名思义,根据题目去猜想、解释其义。

      4、简答题:要努力地搜索记忆中的答案要点,作答时,答案要有层次性,要突出要点并且工整地写在试卷上,语言要做到简洁明了。不管想出了几点,作答时一定要分段,切忌把几个要点写在一个自然段之中。

      5、论述题: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把自己的能力全部发挥出来,要在深度上和广度上努力,内容多多益善。必要时,可以先在草稿纸上列出答案要点,思考一下,看能阐述多少。如果时间紧张,那就直接把几个要点作答在试卷上(注意分段并留一定空白以备叙述),然后发挥形象思维能力,千万不要怕胡思乱想,尽可能地对要点进行展开叙述。坚决做到在答案要点的基础之上多些内容。

      五、弥补

      1、选择题的弥补。单项选择题当中如果还有几个怎么也做不出的话,干脆孤注一掷,统一选择一个备选项,即统一选择或A、或B、或C、或D。一般来讲,找回一分没问题,运气好的话,有时会找回更多分。多项选择题难度就大多了,实在想不出的话,ABCDE全部都选上,效果如何,就看运气了。

      2、非选择题的弥补。对每一道选择题的题目及答案(包括不正确的选项)和已经做好的其他非选择题的题目及答案进行反复阅读,有时会一下猛然醒悟而反应过来。如果还是不行,那就只有编写一些答案要点写上,但编写的东西必须是所考课程的内容,而不要张冠李戴,并从宏观角度出发(即下大包围)去阐述,尽量做到自圆其说。

      六、休息

      考完一科后,找地方去休息吧,千万不要参加考生之间的议论或互相对答案,也不要自己看书对答案。考过的已经过去,再想都无用,应抓紧时间清醒头脑,此时,越放松越好,这实际上是为考好下一科做的精神准备。

      七、小结

      以上技巧有五、六个大点及17、8个小点,考生朋友如果都运用得好,即每一点均能够“意外”地至少多得1分的话,合计起来就是20分左右,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结语:千技巧万技巧,最根本的技巧还是努力地学习知识、掌握知识。综合笔者多年的自考经验,最有效的技巧是做到以下几点:

      1、熟悉大纲。《考试大纲》是学习和考核的依据,对课程的知识点、考核要求、难易程度、考试题型等作了规定。

      2、钻研教材。教材是《考试大纲》所规定课程知识的具体化和系统阐述,考题均出自教材。

      3、借助辅导用书。辅导用书是帮助消化、理解大纲和教材的老师。建议选用不仅能帮助顺利通过自考,还能够提高思维能力、记忆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辅导用书。

      4、掌握学习方法。良好的学习方法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运用考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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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2009年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即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三、认定程序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除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者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教师资认定特许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四)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特许条件者不需提交《合格证》)。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并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认定数据信息。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申请人员不参加以上(一)、(二)项考试和测评,但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缺少教育学或心理学合格成绩的,须参加“两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成绩合格。
      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高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参加驻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认定,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向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两课”考试
      2009年“两课”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交费、采集照片。“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1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做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考试成绩可在6月5日至6月30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两课”考试合格证由我厅统一制发。“两课”合格证在5年有效期内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2月25日,各地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各市研究制定本市教师资格认定的详细工作日程安排。
      3月5日前,各市将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现场报名点信息(含时间、地点、地址、咨询电话、受理权限等)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月13日至3月16日,进行“两课”考试网上报名及教材征订。
      3月20日至3月22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相关信息及教材征订确认。
      3月25日前,各市将“两课”教材预订数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月31日,各市领取“两课”补修教材。
      4月10日前,各市将报名信息数据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月26日前,各市上报“两课”考试试卷预订单。
      5月17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考试。
      6月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7月10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出认定结论;将认定数据录入到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及时下载已编号数据,以备证书打印;及时上报教师资格证书需求数量。具体工作进度由各市自行安排,并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文字材料归档保存;报送认定信息数据库及认定工作总结。
      六、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标准执行。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09年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7月10日。因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28号)文件要求,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四)各市、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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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资格证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一、分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各类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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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教育培训 | 阅读:1阅读次数3,249 | 标签:, ,
  • 教师资格证考试之说课

      说课是指教师在备课基础上,运用口头语言向领导、其他教师或教研人员讲解具体课题的教学设想及其依据的一种教研活动。它是教师将教材理解,教法及学法设计转化的教学活动的一种课前预演,也是督促教师业务文化学习和进行课堂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还是评估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
      说课的理论依据最早是由德国教育控制理论家弗兰克博士提出的,具体时间是1962年。他的理论为说课这一教研活动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最初是1987年由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教研室推出的,后逐渐得以推广,现已成为教学改革中进行教学研究的有效形式。   
      二、说课的内容。
      说课,通俗的讲就是要说清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么教。具体说它的基本内容有四项: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程序。
      1、说教材。具体内容包括:使用教材版本;授课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授课内容的教学目标,包括基础知识目标,思想教育目标和能力培养目标,要说清各项教学目标确定的依据、实施途径;授课内容的重点、难点确定依据及突破方法、手段。
      2、说教法。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媒体的运用。具体内容包括采用的教学方法及依据、作用。教学媒体使用的具体细节和所要起的作用。这里提示一点,教法的选择有这样几个原则:多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要以启发式教学为指导思想;要准确、具体、针对性要强。
      3、说学法。教师要记清通过授课内容要教给学生什么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哪些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这里也提示一点,具体的学习方法包括自主学习、小组协作学习、创新学习、探究式学习、体验学习等等。
      4、说教学程序。教师要说清自己的教学思路,课堂教学结构的具体安排,这包括新课的导入、课题的提出、新知识的展开、巩固练习、课堂小结、作业布置等。   
      二、 说课的几种类型
      按时间分类:课前说课
      课后说课
      按功能分类:研究性说课
      示范性说课
      评比性说课   
      三、 基本要求   
      说课不是具体讲课,重点应是阐述你怎么设计、设计的依据、具体方法、它的基本要求有这样几点:
      1、 语言简炼
      2、 说理透彻
      3、 所运用的教学理论必须与你的授课内容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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